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96年,是温州市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。二十余年来,坚持规模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建设,以良好的职业道德,丰富的执业经验,务实的工作作风,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。先后获得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首批“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”等荣誉称号;2013至201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“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”。“光正大律师”服务商标被评为鹿城区名牌商标及第十六届温州市知名商标,具有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资格,系浙江省高级法院入册的首批省级破产管理人。现在温州行政中心市府路拥有2500平方米的一流办公场所。
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聚集了一批精通业务、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法律人才。在现有近一百二十位律师、实习律师团队中,既有从八十年代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就开始从事律师职业,具备坚实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;也有自建所以来陆续加入的中国政法大学、清华大学、人民大学等知名学府毕业并通过多年实务锻炼,已具有丰富经验的新一代律师。我所主任周光律师担任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五、六两届会长、第七届名誉会长,温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,温州市法学会副会长,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,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,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温州市“统一战线智库”首批专家,曾荣获“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”、 “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”、“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”、“浙江省第二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”、“浙江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”、“温州市百名党外人士建功工程示范典型”等荣誉称号;执行主任叶林枫、副主任陈兴良和首席合伙人王正善律师分别获得温州市第三、四、五届十佳律师称号;陈兴良、严恒系、王春美、林千多等四位律师被评为“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”;二位律师担任温州市人大代表,一位律师担任鹿城区政协常委,八位律师担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多位律师担任温州市政府、市政协、鹿城区政府法律顾问等。
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,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,本所设立了由优秀专业名律师或资深律师领衔的非诉法律事务部、金融部、法律顾问部、知识产权部、房地产部、民事部、刑事部、行政部和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研究中心,并另设有11个专业工作中心(工作室)。2010年10月,在上海设立了上海分所; 2017年12月,又在福建设立了泉州分所。
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常年担任四百多家温州知名企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,已成为温州的特色品牌。在民、刑事诉讼、仲裁代理、公司事务、破产清算、房地产、金融证券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亦均有优良业绩。2013年至今,受温州及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指定成功担任100多家温州及外地企业破产重整、清算管理人。其中,经办的温州市海鹤药业、兴瓯药业破产重整案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破产案例、2013年温州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,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第四辑《人民法院案例选》。另有多个破产案例入选各地的典型案例。
“光明厚德 正法经天 大志行地”是“光正大”三字的内涵。寓示着光正大律师坦诚磊落、宽厚仁德、执业为民的服务理念以及维护法纪、践行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志向和思想道德境界。今后,将继续秉承“敬畏法律、忠于事实、诚信执业”的理念,不辱 “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等荣誉称号,以我们的努力、智慧和团队精神,打造中国律师行业的长盛优秀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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